米乐m6项目概况:启东市王鲍镇2024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8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线)谈判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2、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养护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护等级的养护费用、移植苗的修剪、养护、淋水、存贮、运输、劳务、缺陷修补、肥料、国家政策性调整、苗木等材料价格涨跌风险、维护、培训、管理、利润、规费、措施项目费、税金、技术措施、检验试验费、施工方法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招标代理费(1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等全部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投标人可参照国家相关咨询费收费标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行测算服务费用。
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因素。
养护期限:一年,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具体养护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养护移交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要求绿地无杂草、树木生长旺盛、无缺株(块),无明显斜倒,无明显病虫害、适时修剪,无枯枝死树,绿地无黄土露天现象,行道树无缺株断线)浇水、抗旱: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本地季节特点,各类树木的生物生态习性,适时淋水、浇水、抗旱,既要满足树木生长要求,又要做到树木叶面无积尘。连续15天晴好天气,须进行一次淋水浇水作业,桥下绿化无论晴雨每周浇水1次,花箱每周2次。7-9月高温季节,浇水次数翻倍(如遇中雨以上除外)。当地面温度超过35℃时,灌木米乐m6、地被类早晚各浇水1次,乔木类每周1次。主管部门发出浇水专项指令后,按时、保质完成浇水任务。
(4)修剪:乔木一年至少进行一轮修剪,灌木类12月、1月、2月,每月修剪1次;其他月份每月修剪2次,具体修剪方案须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
根据不同树种的习性和景观配置要求,适时修剪。绿地内乔灌木修剪,要体现群落结构、景观层次。绿篱,球类、色块修剪要求轮廓整齐,线型流畅,外型饱满,无飞头、赤脚、斑秃现象。
乔木按习性及时抹芽、去蘖、疏枝,做到无明显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枯枝烂头。行道树枝下高、总高及冠幅基本一致,树冠完整,定杆整齐,整枝合理均匀,通风透光良好。紧贴基部节点不留死杈,剪口平整并涂防腐剂。对于剪口直径大于15㎝的粗壮大枝,要分段截枝,以防树枝撕裂。
(5)切边:一季度至少完成一次,对绿地内树穴、绿篱、色块、花境与草坪交接处要进行切边,常年保持线条流畅清晰。(树木胸径15㎝以下树穴直径是树木胸径的6-8倍,树木胸径15㎝以上树穴直径统一为120㎝。)
养护单位须派专门保洁人员对养护范围内的绿地、园路进行保洁,确保养护范围内的绿地、园路干净整洁、无明显枯枝烂叶和垃圾。
(1)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配合采购人工作需要,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任务。
(2)对养护项目实施养护服务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对突发或专项工作以及需要,根据实际现场工作需要及采购方要求,适度安排部分临时任务。
1、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本工程养护等级为Ⅲ级。本工程绿化养护考核每月一次(绿化养护质量月底考核表详见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和《启东市城区绿化养护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优良米乐m6、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及时处置并回复政府热线、热线、城建热线等反映的数字化案件,以及相关部门交办、市民来电来访等案件。案件反映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确属养护单位管护不到位的,每案件罚款1000元。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引起居民投诉的,每案件罚款500元/次;被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罚款1000元/次。
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无群众举报、12345等媒体曝光事件发生。药物使用准确,操作正确,无药害发生。发生明显病虫害每处扣0.5分,防治不及时扣0.5分;发生药害每处扣0.5分,
203.树木保存率100%以上;无死株、缺株, 如出现死亡树木,及时报批清理,根据季节及时补种,补苗一律按原品种、原规格、原密度补栽到位。保存率低于
树木扶正及时,灾害性天气及时检查清理断枝、倒伏树木;及时做好抗旱、排涝和防冻工作;新补树木及时做好支撑。未按规定实行值班,扣1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扣5分。
7.保质保量完成施肥、浇水指令任务。未按时、保质完成,道路类扣1分/公里,零星、公园扣1分/5000㎡,草花、花坛扣1分。
管护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因管护不到位引起树木断枝、伤人等事件,扣2-5分。如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扣6-10分。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根据开标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当场公布),最后报价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总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米乐m6。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元米乐m6,以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月养护费;有直接扣款类项目的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养护费。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5%(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金额)。
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考核合格且完成养护移交后退还。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米乐m6,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竞谈承诺书(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投标,均必须提供本项材料);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4.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件四格式填写)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特别提醒:现场最终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要填写,在开标时由供应商填写完成,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指定邮箱。
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